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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不锈钢、钢管企业:
2013年12月26日,龙湾区公安分局查处了黄某等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氰化钠等危险化学品的流出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带来重大隐患,也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该案社会影响强烈,同时也给我区不锈钢、钢管制造加工行业敲响了警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3年12月26日,龙湾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根据情况反映得知暂住龙湾瑶溪街道黄石村一儿童王某因误食氰化物在温州儿童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经过侦查发现原电镀厂老板黄某非法购买、储存使用氰化钠,因工厂倒闭,将手头余存的氰化钠卖给瑶溪、海滨等地钢管企业用于淬火,后被工人拿出,流向社会,导致儿童误食。本案共有涉案人员12名(其中与钢管行业相关的人员6人),刑事拘留7人,行政拘留5人,查获氰化钠68.722千克。
上述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不锈钢、钢管制造加工行业对氰化钠等危险化学品非法使用情况突出以及管理上的缺失。各不锈钢、钢管制造加工行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一要充分认识滥用危险化学品的社会危害性,让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步入正轨的必要性,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高生产工艺,杜绝非法使用。二要组织不锈钢、钢管制造加工行业管理人员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及相关法规,对滥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处罚等进行了解,消除侥幸心理,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规定。三要加强合作共建,对于确需使用氰化钠等危险化学品的钢管生产企业,要积极与公安、安监等部门沟通,合法使用危险化学品。
公安机关将加大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查控力度,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的,坚决彻查严办。望各业主引起高度重视,配合好有关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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