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经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同意,现将《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
2016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